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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橱窗内的活广告

1998-04-17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刘军 我有话说

在瑞士最大的金融、工商城市苏黎世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:某家具公司为了扩大广告效应,“买”了一个四口之家搬进市中心大型购物中心“野毛驴”的玻璃橱窗里生活一个月。橱窗完全按照家庭的式样布置,当然,桌、椅、柜橱、床等家具完全是该公司的产品。住满一个月的酬劳是一万瑞朗,约相当于瑞士人均月工资的两倍。

苏黎世的比翁多先生带着夫人及11岁和3岁的两个女儿于3月31日愚人节前夜,按照“合同”搬进了这套考究的“透明住宅”。起先,行人以为这是购物中心搞的愚人节把戏,纷纷驻足观看,然而,他们很快发现,这是一次有预谋的“广告”活动。比翁多一家必须按照“雇主”的要求在众目睽睽之下“正常”地起居、做饭、看电视、玩耍、甚至吵架。除了卫生间有布帘遮拦之外,“住宅”其他部分全在路人注视之下。此举在瑞士引起极大的反响和激烈的讨论。

赞成者或表示“没有什么不好”者大多为年轻人和失业者。一位钳工在接受报纸调查时认为,这是个攒钱度假的“好办法”,只要能“诚实”地挣到钱,干什么都可以。还有人希望在比翁多一家承受不住的时候去“替换”,以便挣上一万瑞朗。

绝大多数瑞士人对如此广告表示反对和强烈的不满。在苏黎世商界工作多年的穆勒先生愤愤地指出,现在的商业界变得越来越荒唐,只求标新立异,以金钱为诱饵,将人当成动物来对待,比翁多一家成为广告商的牺牲者。心理学家维洛尼克女士认为,作为母亲,她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下“生活”,这对于儿童的心理健康将产生严重的后果。

有的报纸直接将批评的矛头指向组织这次活动的弗朗克·褒曼。批评褒曼作为广告公司负责人和德语区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,曲解“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”的真正含义,利用“自由”和金钱为诱饵,严重侵犯和玷污了别人的隐私权,尤其是侵犯了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。批评他设计的广告是地地道道的“暴露癖”的反映。已有读者表示将控告广告公司侵犯儿童权益。

虽然“野毛驴”的广告并没有被打断,但通过这次“广告”事件,瑞士人就广告的经济效应、社会效应和道德准则展开了激烈讨论。“野毛驴”广告事件引发讨论,一方面说明,瑞士经济不景气,有人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正当的权益;另一方面也说明,靠金钱和所谓的“自由”从事有损社会道德的活动不得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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